PBT AG 一般条款和条件

截至 2024 年 5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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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e in Switzerland

1. 一般信息

1.1

本通用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 "GTC")适用于 PBT 股份公司产品系列的货物订单,以及 PBT 股份公司的所有服务、报价、交货和其他服务,以订单时有效的版本为准。

1.2
客户的合同合作伙伴为 PBT AG,地址:Dufourstrasse 71, 8570 Weinfelden, Switzerland,电话:+41 71 633 21 51,传真:+41 71 633 21 51: +41 71 633 21 51,电子邮件:email hidden; JavaScript is required(以下简称 "PBT")。

1.3
本 GTC 构成 PBT 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偏离 GTC 的条款只有在 PBT 以书面形式明确接受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PBT 不接受客户或合作伙伴公司的任何一般条款和条件。

1.4
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承诺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处理您的数据。使用我们的服务和/或签订合同,即表示您同意我们在网站 www.pbt-ag.com/en/privacy-policy 上免费提供的数据保护声明。


2. 订单流程、报价和合同签订

2.1
PBT 目录或网站上的报价不具有约束力。对于当面、通过电话、邮寄或传真收到的订单,只有 PBT 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向客户发出接受声明,即订单确认书,但最迟在发送订购货物或发出收货通知后,合同才算成立。

2.2
如果订购的货物无法提供或订购的服务无法提供,PBT 有权不接受客户的报价,从而不签订合同。客户将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已为所订购货物或服务支付的任何款项将退还给客户。

2.3
如果在合同签订后发现,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 PBT 不负责的原因,部分或全部订购或加工的货物无法交付,PBT 有权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客户将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已支付的相应货款将全额退还给客户(在全部撤销的情况下)或退还无法交付的货物(在部分撤销的情况下)。客户不得再提出任何要求。

2.4

在书面订单确认之前,PBT 对机器或机器部件的规划、开发或生产,或软件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提供开发、项目规划、安装、装配、咨询、培训、维护或其他服务的书面报价对 PBT 无约束力。如果在订单执行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额外的财政负担、关税增加或货币波动导致计算基础发生变化,则 PBT 保留相应调整的权利,即使是书面确认的报价。

2.5
PBT 网站上的所有信息、服务说明、图片、媒体数据、产品详情、产品图片、技术规格、配件关系等均为无保证提供。PBT 对外部网站和链接的合作伙伴公司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6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所有产品和项目说明、操作和使用说明、图像、照片、文本和媒体数据、计划、系统、图表、原型、模型和设计均源自 PBT,且 PBT 拥有唯一的使用权。在任何情况下,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均为 PBT 的知识产权。未经 PBT 同意,客户不得使用、拷贝、复制或将其交给第三方。如果未签订合同,客户必须将这些文件全额退还 PBT。

2.7
分销商/买方/客户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俄罗斯出售、出口或再出口任何由 PBT(及其子公司)根据本协议提供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属于理事会条例(欧盟)第 833/2014 号(修订版)第 12g 条范围内的机械、备件、易损件、工具或任何其他产品,或在俄罗斯使用这些机械、备件、易损件、工具或任何其他产品。分销商/买方/客户还承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业务合作伙伴或客户采取同样的行为。如果违反此义务,PBT(及其子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并拥有暂停和/或终止本协议(包括根据本协议下达的任何订单)的绝对权利"。

3. 目的地国家的法规和保护装置

3.1

在下订单时,客户必须最迟提请 PBT 注意目的地的特殊技术要求以及法律、官方和其他规定,只要这些要求和规定与产品交付相关。

3.2
如果本 GTC 第 3.1 节没有提及,则交付和服务应符合 PBT 在瑞士的注册办事处的规定和标准。附加或其他保护装置仅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提供。

4. 送货

4.1
如果客户决定装运货物,则会在货物交由承运人装运时收到电子邮件通知。PBT 保留选择承运商的权利。在国外发货时,可能会产生关税、税费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不包括在总价中。

4.2
自发货准备通知发出之日起,货物风险在工厂转移至客户。如果运输由 PBT 组织,则如果货物价值超过承运商的最高责任限额,PBT 将为货物投保运输损坏险。保险范围包括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最高不超过订货时的货物价值。为了保障向承运人和/或保险公司索赔,客户必须在收货时检查货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如果出现外部可识别的运输损坏或数量差异,客户必须向承运商提出准确详细的预订。外部无法识别的运输损坏或数量差异必须立即向 PBT 客户服务部门报告,最迟在五天内报告(电话:+41 71 633 21 51 或电子邮件:email hidden; JavaScript is required)。在投诉时,必须保留原包装的所有部分。无条件收货(在外部可识别的运输损坏或数量差异的情况下)或在五天期限届满后收货(在外部不可识别的运输损坏或数量差异的情况下),将丧失对承运人和/或保险公司的索赔权。

4.3
客户有义务接受货物。如果货物被证明无法交付,且货物被承运人退回 PBT,PBT 有权放弃履行客户对未接受货物的后续义务,而无需设定宽限期。PBT 还有权要求客户赔偿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4.4
如果客户决定从 PBT 的办公场所提货,则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何时可以提货。货物风险将在收到提货通知后转移给客户。提货时,客户必须出示提货通知和由权威机构签发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身份证、驾照、护照等)。客户有义务在收到收款通知后 10 天内从 PBT 领取订单。如果客户未在此期限内收取订单,PBT 有权放弃履行客户的后续义务,且不对未收取的货物设定宽限期。PBT 还有权要求客户赔偿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

4.5
如果由于战争、劳资纠纷、叛乱、火灾、官方扣押、禁运等不以双方意愿为转移的不可抗力情况,导致产品未能在与 PBT 商定的期限内交付,则交付期限应根据由此造成的延迟时间予以延长。PBT 公司对客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PBT 履行服务的义务最早始于 a) 所有技术细节均已明确;b) 客户已创造了技术和法律前提条件;c) PBT 已收到约定的预付款或保证金;d) 客户履行了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履行义务和合作义务,尤其是下一节提到的义务。

如果由 PBT 负责安装,客户有义务确保在我们的安装人员到达后立即开始工作。
客户必须自费从第三方处获得必要的许可,以及从当局获得通知和许可。客户必须自费提供服务(包括试运行)所需的能源和压缩空气。
客户必须向 PBT 免费提供不允许第三方进入的带锁房间,供装配人员逗留以及在服务期间存放工具和材料。
客户有责任确保所生产的产品或所购买的物品符合必要的结构、技术和法律要求,这些要求在合同中或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客户的信息中有所描述,或者是客户根据相关专业知识或经验必须知道的。客户也有责任确保供应线、电缆、网络等技术系统在技术上处于完美状态,并与我方生产的工程或采购物品相匹配。PBT 有权但无义务对这些系统进行检查,但需另行付费。尤其是,客户必须在安装工作开始时提供有关暗敷电力电缆位置的必要信息。


4.7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PBT 公司对客户因延迟交货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价格和付款

5.1

网站上或 PBT 产品目录中的所有价格均以瑞士法郎 (CHF) 为单位,不含增值税。运费、包装费、组装费和任何其他附加费用(例如根据所选支付方式收取的附加费)将单独列出,并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根据客户所在州、地方或内部规定进行的任何调整也将单独收取费用。对于 PBT 提供的开发、项目规划、安装、装配、咨询、培训、维护或其他服务,价格均为净价。适用的法定增值税将另行收取。

5.2
客户可选择订单流程中指定的付款方式。PBT 有权在不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将客户排除在个别付款方式之外,或坚持要求客户提前付款。赊购时,总金额必须在 30 天内转入指定账户。预购时,必须在 10 天内支付发票。否则 PBT 可能会取消订单。对于由 PBT 提供的开发、项目规划、安装、组装、咨询、培训、维护或其他服务,或者对于已订购或待开发货物的付款,可与客户商定支付定金或部分付款。

5.3
在首次交付货物或尝试交付货物未果、首次收款或十天收款期(见第 4.4 条)届满、发票付款期(见第 5.2 条)届满或约定付款期届满时,客户即构成违约,且无需催款。PBT 有权全部或部分暂停所有后续交付或服务,直至所有到期债权得到清偿。此外,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PBT 有权阻止对所购货物的控制,并在支付到期债务后才公布激活码。此外,PBT 不对未付款项提供担保。在 PBT 规定的至少 10 天的宽限期结束后,PBT 还保留全部或部分放弃履行客户后续义务的权利、全部或部分收回已交付货物的权利以及因不履行合同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6. 保留所有权

6.1
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未经 PBT 同意,不得抵押、转售或将交付物品转移到其他地点。

6.2
如果客户的住所发生变化,客户有义务立即通知 PBT。

6.3
客户有义务按照预期用途谨慎对待交付物品或产品,并进行常规维护以及 PBT 或制造商规定的维护。

6.4
在接收交付物品或产品之前,客户有义务在瑞士的一家公认保险公司为所购物品投保充分的火灾、自然灾害、机器损坏等保险,直至全额付款为止。

7. 保证和责任

7.1
在客户依法履行检查和投诉义务的情况下,如果 PBT 已对产品进行了规划、开发和调试,则在单班运行的情况下,PBT 对产品的功能和合同约定的性能和特性提供 24 个月的质保。质保期从工厂交货或可能商定的交货和服务验收开始,如果 PBT 还负责组装,则质保期从组装完成开始。

7.2
保修范围不包括正常磨损、客户或第三方的不当操作或损坏、外部环境造成的缺陷。在任何情况下,只有在 PBT 开发的产品已按照 PBT 的规格安装并投入使用、未进行外部干预且已确保适当维护的情况下,才存在保修要求。此外,如果付款条件未得到满足,PBT 的保修将失效。消耗品和易损件(如工具、链条和导轨)的保修也不包括在内。

7.3
对于二手机器或部件,除非 PBT 以书面形式明确说明,否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提供保修。

7.4
如果缺陷是基于客户提供的材料或客户指定的设计,则 PBT 不承担保修义务或责任。

7.5
PBT 只对客户交付和安装的部件负责并提供保修,条件是在对货物进行适当检查时无法识别缺陷,且所售产品按预期使用。此外,必须遵守装配和安装说明,产品不得超载、受力过大或拆卸,不得使用不合适的第三方部件。必须以专业方式进行安装。

7.6
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功能受到干扰,且客户及时报告了缺陷,PBT 将免费修复故障(第 7.2 至 7.5 节中列出的情况除外),前提是 PBT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收到了故障通知;客户的任何其他索赔均被排除在外。在向 PBT 移交存储介质之前,客户必须备份存储在计算机、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上的数据,因为这些数据可能会丢失或损坏(例如在维修期间)。PBT 对数据丢失或数据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7.7
网站上或 PBT 产品目录中的所有信息(产品描述、插图、薄膜、尺寸、重量、技术规格、附件关系及其他信息)均可能存在错误,且不构成性能保证。

7.8
不包括保修索赔的转让。

8. 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PBT 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责任基础如何,也不承担针对 PBT 及其任何辅助人员和代理的损害索赔。PBT 也不对第三方或 PBT 合作公司交付的货物以及提供的开发、项目规划、安装、组装、咨询、培训、维护或其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9. 样品部件

必须向 PBT 免费提供设计、改装和调试交付项目或产品以及现有标准规定所需的任何样品材料,并支付运费。如果不再需要这些材料,则将退还给客户或由 PBT 自行决定进行专业处理。

10. 软件使用

对于订单范围内包含的软件,PBT 授予客户非独占、不可转让且仅与项目相关的权利,以使用交付的软件及其文档。该使用许可仅适用于客户自己在指定地点使用与交付产品相关的软件。除 PBT 提供的产品外,禁止将软件用于其他产品。拷贝只能用于存档和备份目的。特别是,未经 PBT 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对软件进行反汇编、反编译、解密、反向工程或其他处理。如有侵权行为,PBT 可撤销使用权。

11. 数据保护

11.1
作为合同关系处理的一部分,PBT 有权处理和使用客户的个人数据,并将其用于营销目的。PBT 应遵守《瑞士数据保护法》的适用规定。客户特别同意,除非另有书面约定,PBT 也可以出于处理和维护双方业务关系的目的,向瑞士境内外的第三方披露此类数据。

11.2
客户应确保遵守有关记录和/或处理图像、声音和个人数据的所有法律规定,并就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向 PBT 做出赔偿。

12. 最后条款

12.1
如果本 GTC 中的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2.2
瑞士实体法,不包括法律冲突法和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完全适用。

12.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本 GTC 或客户与 PBT 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无论其法律性质如何,均以瑞士魏因费尔德为专属管辖地。

12.4
本《使用条款》与其他语言版本不一致时,以德语版本为准。